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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是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86 SZ.)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致力于为用户端提供能效管理和用电安全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具备从云平台软件到传感器的完整生产线,目前已有8000多套各类系统解决方案在全国各地运行,帮助用户实现能源的可视化管理,提供能源数据服务,为用户安全用能保驾护航。
天津市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逐步实现对我市排污单位主要生产设施及相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工况用电信息实时提供技术支持,天津市开展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工作。
排污治污设施定义
1)生产设施:排污单位中直接参加生产过程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产污设施。
2)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质,使其达到法定要求所需的设施。
3)监测终端:采集、传输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信息的装置。
4)系统平台:接收、分析、存储、展示监测终端所传输的数据信息的管理系统。
5)系统组成: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由监测终端、系统平台组成,两者之间的通信方式可使用 GPRS、4G、5G、有线网络等技术,系统组成示意图如下。
天津市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天津市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主要在排污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关键点位安装用电量设备,通过部署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系统,以实现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用电实时,真实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判定企业停产、限产的措施落实和企业错峰生产要求执行情况,提高环保企业水平。
(1)能够区分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生产工况、限产工况及停产工况,能够正确识别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闲置、是否落实停限产措施,并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准确报警并通过手机 APP、短信等方式告知环境管理人员。
(2)对执行停产、限产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测,将停产期间违规生产的工况用电信息实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停限产的工况用电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3)具备数据的统计、分析、报警提醒功能,可以提供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用电情况、报警情况的日报、月报、年报查询功能,可以查看报警情况的处理状态,便于管理。
(4)具备曲线比较功能,可以比较各生产设施和其对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关联参数数据的历史变化曲线。
(5)具备获取设备主动上传的运行状态信息,并可将设备运行状态统一管理、展示的功能。
(6)具备数据采集、解析模块化功能,系统平台数据采集、数据解析模块立于应用模块,可快速满足后期功能升级、新增设备的需求。
治污设施用电情况尽在“掌控”
快速处置的背后,“云电力系统”发挥着不小的功劳。今年4月份,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市**决定在全市废气排放企业开展污染设施用电工作,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云电力系统”,以实现治污设施用电实时。
“根据以往现场监察的经验和数据来看,我们每年发现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现象数十起,绝大部分都是无备案、无理由断电造成的,企业人员也都会解释不是主观故意,而是没有及时发现和管理不到位所致。”
面对这些问题,市**推广“云电力系统”,对企业生产设备与环保治理设备用电数据、运行工况进行不间断监测,通过关联分析、**限分析、停电分析,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
“通过在企业的产污、治污、排污运行设施的电路上切入小型智能电力采集模块,我们能获得代表设施运行的用电参数,通过无线网络与云平台的连接准确描述设施运行状态。这样既能用电量,也能到每台设备的运行参数,同时可以知道废气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徐小刚介绍说,配套的手机APP自带断电提示和异常事件报警功能,能够提醒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置。
据了解,我市安装“云电力系统”的100家企业,涉及印染和酸洗两大行业,今年7月底前将全部上线运行。在平台功能、数据应用、系统整合等方面不断优化和完善后,下一步还将推广至全市化工、电镀、热电、钢铁等行业和企业,确保这些企业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气能达标排放。
方案描述
污染防治设施监测配用电监测及管理系统,通过实时监测和分析,实现电能消耗过程、设备运行状态、生产作业行为的“可视化、数字化、精益化”管理,降低综合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对各种用电异常情况进行提前预警,从而减少用电异常及设备异常,**用电安全。同时,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监测,可以防止企业在污染物过程中的偷排减排漏排等现象,使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终实现达标排放。
主要实现:
1)对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室进线和各出线进行监测,实现对高压用电监测和预警,完成能耗指标分配及考核;
2)对0.4kV低压配电室主要用电设备进行监测,实现对主要设备的用电监测和预警,建立各主要用电设备的能效对标管理体系。
3)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全工况监测,杜绝企业在污染物治理排放过程中的偷排减排漏排,确保环保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东海县关于开展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的通知
关于开展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加强我县排污单位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过程,根据市**《关于开展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的通知》(连环发[2019]20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装范围
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系统(以下简称:用电系统)的安装范围主要包括:
1、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
2、化工、行业排污单位
3、排放挥发性物、恶臭类气体等扩散范围广、易产生扰民的排污单位。
上述排污单位的所有产生污染的用电生产设施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均应安装用电系统。
二、时间节点
各排污单位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填写《排污单位用电生产设施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统计表》。
国控、省控、市控排污单位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用电系统的安装联网,其余排污单位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用电系统的安装联网工作。
附件:
1、东海县排污企业名单
2、排污单位用电生产设施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统计表
2019年11月13日
服务承诺: 1. 产品技术咨询、质量投诉12小时内复。 2. 质量投诉内提供解决方案,需现场服务的,48小时内到达。 3. 法定节、假日以及不可抗因素除外。